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光伏电站更换光伏组件跨接接地线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4709,招标人为 (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神华(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东方光伏电站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月大村,为农光互补电站,建设有65台1.6MW箱变,约358728块单体容量为295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支架选取固定式支架,光伏组件倾角为 14°,支架高度最高点距离地面4.6m,最低点距离地面 1.8m,总占地面积2380亩,主要地形为小丘陵,光伏组件下种植农作物。总装机100MW。电站2018年6月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3年。电站距离东方市40公里,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
更换光伏组件跨接接地线服务:东方光伏电站358728块光伏组件之间的跨接线大部分为自攻螺丝连接,受外界天气等因素影响,光伏组件之间的跨接线及螺丝锈蚀严重,为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范雷击、火灾等异常事件,进一步提升设备可靠性。现需委托具备提供更换光伏组件跨接接地线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单位更换光伏组件跨接接地线,使用国标BVR4mm2铜芯线弯曲成U形连接线,在连接线两端安装铜鼻子,线耳与连接线一定要做绝缘处理,用316不锈钢M6*16mm螺丝(两平一弹一母)将光伏板之间连接牢固,并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采购清单进行采购,施工过程所需工具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2.1.3服务期限:计划90天完工,签订合同后采购方通知入场时间为准;
2.1.4服务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月大村东方光伏电站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光伏组件跨接接地线服务或其他防雷接地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组件跨接接地线服务或其他防雷接地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至少1年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22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