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榆林化工双聚产品及副产硫酸铵包装运营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04772,招标人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1)投标方负责提供25公斤FFS重型防滑包装袋、1000公斤U型加重防潮包装袋、拉伸套膜机所需的冷套膜和一次性质托盘,用于双聚产品的包装;包装范围按照63万吨聚烯烃产品,其中聚乙烯产品含每年2万吨套膜包装(1.5吨/垛),聚丙烯产品含每年1万吨吨包产品。包装袋数量预计为烯烃产品2480万条FFS重型防滑包装袋/年,聚丙烯吨包1万条1000公斤U型加重防潮包装袋/年,2万吨2220H二次包装所需冷套收缩膜(约22吨)和一次性托盘数(1.5吨/托,约13334个),以上材料具体数量以实际包装量为准。
2)双聚(六条包装线)产品包装仓储单元的运营管理(从包装机缓冲料斗到车板交货为止,包装料仓底部的插板阀由承包商操作),包括包装线的维护、套膜机、吨包系统、叉车的日常运营和维护、产品的入库、盘点、装车和库房监控等工作。
3)协助双聚装置完成标识修改、废料所需叉车服务,服务费用结算按照工作量据实结算。
4)投标方负责提供50公斤装双层内涂膜编织包装袋,用于副产硫酸铵产品的包装;包装袋数量为54万条/年,具体数量以实际包装量为准。
5)动力装置锅炉烟气脱硫副产硫酸铵(三条包装线)产品的包装仓储运营管理(从产品干燥机出口的法兰到车板交货为止),包括包装线的维护、叉车的日常运营和维护、产品的入库、盘点、硫酸铵的人工码垛和装车库房监控等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范围及要求》。
2.1.2. 管理权移交
1正向移交
1.1本项目合同生效时,国能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确认资产清单,甲方将资产使用和保管权及相应责任向乙方移交。
1.2资产变化时,由甲方更新资产清单,并将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向乙方移交。
1.3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能随意转移界区范围内的设备设施;不能随意拆装机械、电气、仪表、电信等设备和改变使用功能;不能擅自占用界区范围内的公用部位。
2反向移交
2.1在合同完成或解除日,乙方按照资产清单向甲方移交资产的使用和保管权。
2.2如双方对资产的状况有争议,甲乙双方就争议部分进行协商,也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查、测试或评估。
2.3在合同完成或解除时,乙方向甲方移交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手册、技术月报、运行记录、机械、电气、仪表、电信等方面的资料。
2.1.3工作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内。
2.1.4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年。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份聚烯烃行业的FFS重膜包装、码垛、套膜成套设备的维修保运业绩,运行业绩包含在运营期间或已结束运营合同,在运营或已结束运营合同经营管理周期累积不得低于2年。业绩证明需说明经营地点、设备型号和经营时间,且有承包单位的证明文件(公章或发票等);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a)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b)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经营地点、设备型号和经营时间等相关内容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承诺熟练工比例不低于30%(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经过包装系统制造商培训时间不低于3个月(提供培训证明材料);
2)包装系统运行维护人员配置至少满足机械、电气、自控专业需要,均要求三年以上从业经验,且经过包装线制造商培训时间不低于6 个月(提供培训证明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16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21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