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项目贵州航空 委托管理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贵州航空 ,项目编号:THZB2022-233GCFW 招标编号:CZ202200385001 ,采购代理机构为泰禾云工程咨询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项目
(三)安检楼:
(1)安检楼占地面积2725平方米,建筑层数5/-
(2)停车位90个
(四)货运站:
(1)货运站办公楼建筑面积4148.03平方米,建筑层数2/-
(2)货运内场面积3800平方米
(五)T3航站楼员工停车场
停车位214个,占地面积3700平方米
1.3 合同预算限价:16400000.00元/年(含税);
注:(1)以上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非固定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1年实际使用量和2021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当含税价、不含税价、税率出现错误时,以有利于招标人的价格为准,并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1.4 服务期限:1年,从2022年 07月15日起至2023 年07月 14 日止;
1.5 招标内容:贵州航空 委托管理,招标人指定地点;
1.6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1.7管理费付款方式及期限:每月付一次,于次月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考核合格后支付全款,不合格的按考核办法相应扣除管理费,如连续三个月管理费被完全扣除,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8本项目只接受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可由评委继续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3提供相关承诺及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公司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2.4提供2021年09月(含09月)后至今任意3个月全员足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花名册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1年09月(含09月)后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等);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人员、设备一览表);
2.6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2.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记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招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PDF完整版(信用报告报告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2.8投标人能够开具目前执行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已开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
2.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自行声明);
2.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13 其他要求: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