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伊宁市
2.2 项目规模:2×3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总工期23个月,具体到位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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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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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煤电有限公司生产区域保洁外委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1号、2号机组 生产系统保洁服务。包括锅炉系统、汽轮机系统、发变组系统、升压站、脱硫除灰、化学系统、生产区域卫生间、各运行控制室、各运行休息室、间冷塔区域、各区域电气配电室的门窗、窗台、地面、墙壁、栏杆、标示牌、展示牌、步道、楼梯,生产区域室外道路的日常保洁等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机组生产区域保洁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两项2×330MW及以上生产区域保洁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年(满一年为一个有效业绩。提供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机组容量、签字页及甲方盖章的完工证明等,分包业绩无效)。如果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6-20 08:40到2022-06-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