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
(南部区二号停车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SZZB-22P012
1. 招标条件
景东县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景发改【2020】115号及景发改【2022】39号,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安排及银行贷款,
2. 项目概况
项目
建设
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9287.38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面积35448.70㎡(约53.17亩),半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为10789.74㎡,地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70.00㎡,建设停车位1434个,配建155个新能源充电桩停车位,车位使用率按90%计算,设置四个出入口。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勘察部分包括:完成本建设项目区域范围内的详细勘察。满足工程设计需要,达到工程详细地质勘察报告深度,并提交通过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
设计部分:包括本项目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基坑支护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全部工程土建、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内容。
质量标准: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工程勘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成果材料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查的,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勘察必须执行国家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规范,必须满足设计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通过审图,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执行国家、省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工程验收通过。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含甲级)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资格。勘察、设计负责人注册在本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成员方);提供劳动合同及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劳动合同及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劳动合同及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总承包单位(即施工单位)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承担过1件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证明材料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勘察设计单位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担过1件类似项目勘察业绩及1件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总投资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投标人具备承担该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工程项目的能力。
财务要求:须提交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考核)仅需施工单位提供。
信誉要求: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公告以后投标截止前查询结果截图)。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中国”(云南) 网站查询,提供本公告发布以后投标截止前的查询结果截图。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自愿组成,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是投标人在职在册持证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相关承诺书:项目总负责人无其它在建工程承诺书,中标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5 日09时00分。
开标方式:根据《普洱市 管理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普公管发〔2020)5号文)的规定,为减少人员聚集,改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和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参加现场开标,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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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ns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