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西藏地区昌都市芒康县曲孜卡乡
1. 招标条件
本芒康县曲孜卡乡上游桥头至古学组通村公路工程--曲孜卡右岸桥头至扎西扬顶通村公路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芒康县曲孜卡乡上游桥头至古学组通村公路工程--曲孜卡右岸桥头至扎西扬顶通村公路标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曲孜卡乡境内,是连接右岸上游存料公路与扎西扬顶存弃渣场公路,并作为今后水电站建设交通道路,公路沿澜沧江右岸布设。本项目全长3.475km,采用双向两车道Ⅲ级专用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标准宽度8.5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特种验算荷载为特-3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芒康县曲孜卡乡上游桥头至古学组通村公路--曲孜卡右岸桥头至扎西扬顶通村公路标 。
0#道路:永久道路,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长3.475km,含隧道长度0.7km。
35kV施工用电系统:新建35kV线路长度约3.5km及施工变电箱。
工期要求:
工程建设工期:计划2022年7月20日开工,2023年9月20日工程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指令为准。
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允许分包,其分包的专业单位须满足资质要求,须提供分包单位的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分包意向性协议扫描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附证书复印件;
3.2.2投标人近5年在建或已完建(自2017年1月1日起,以合同工期为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①1个海拔2000m及以上公路隧道(隧道长度不小于500m)工程施工业绩;②1个总装机容量900MW及以上的水电站交通工程(需明确包含路基及路面等)或水电站地下洞室工程施工业绩(需明确包含洞室开挖及支护等)。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2.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5年来( 2017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担任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施工(担任过公路工程或水电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
3.2.4拟任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10 年来(2012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担任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
3.2.5拟任安全环保副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应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近 10 年来(2012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担任过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安全负责人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合同及业绩证明材料。
3.2.6拟派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环保副经理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的近2年及以上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3.2.7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复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6月20日9:00至2022年6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