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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副产品销售类班车)2022-2025年粉煤灰销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日期:2022-06-20     浏览: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022-2025年粉煤灰销售项目资金为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022-2025年粉煤灰销售项目资金为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2022-2025年粉煤灰销售

2.2 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三年(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2022-2025年粉煤灰销售

负责3年全厂粉煤灰销售处理(预计三年夏季粉煤灰量:39万吨;冬季:42万吨)

10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2-2025年粉煤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有自2017年至今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工作范围或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及业主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投标人应具备夏季粉煤灰消纳(综合利用)和冬季粉煤灰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存储能力。或与具备消纳(综合利用)能力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库签订租赁合同,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仓库(全封闭式)环评批复及验收等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6-20 12:44到2022-06-28 17:0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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