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山东菏泽曹县魏湾2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魏湾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送出工程电压等级110kV,电缆、架空混合线路约10.3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2年8月开工,2022年11月15日送电调试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另外本次不包含工程监理,由发包人单独招标。承包人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菏泽曹县魏湾2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近3年(即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3个及以上新建、迁改110kV及以上送电线路项目已完工的施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②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1.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8年~2020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6-20 10:44到2022-06-25 17:0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