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运卸船机应力应变在线监测装置研发与应用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储运卸船机应力应变在线监测装置研发与应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2.2项目规模: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已建成1个20万吨级卸船泊位、1个5万吨级装船泊位及配套散货堆场及设备,年吞吐年2000万吨。 本项目中的卸船机额定出力2100t/h、最大出力2400t/h,于2008年8月投入使用,使用已近14年。本次通过应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手段,对卸船机钢结构应力应变、传动设备测温测振、电气设备离线监测等的运行数据前端采集和后台分析试验软件和硬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为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智能、高效、稳定、可靠的工业采集监控管理,提升故障预警和自动报警能力,确保设备运行安全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起180天。 2.4 招标范围 3台抓斗卸船机在线监测分析的软件、硬件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包含钢结构应力应变智能在线监测系统、电气设备离线检测系统、传动设备测温和测振实时监控系统三部分,并将监测数据统一整合在卸船机智能在线监测系统平台上。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福建储运卸船机应力应变在线监测装置研发与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港口机械和电气设备。 8.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设备钢结构应力应变检测或监测相关的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6-21 09:30到2022-06-2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