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中山市南方物流有限公司3.61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4885,招标人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中山市南方物流有限公司3.61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光明北路22号,本项目安装光伏系统的建筑物为混凝土屋面,场地开阔,周围无高大建筑和遮挡物,可用屋顶面积约19242平方米,规划装机容量3.61MWp。本项目采用6670片540Wp 单晶硅高效组件,选用120kW组串式逆变器、100kW组串式逆变器和60kW组串式逆变器,项目采用高压侧并网的方式,即光伏组件经串联成子阵列后接入组串式逆变器,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为交流电经箱变升压至10KV后接入公共电网10kV线路。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本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负责电网公司、属地政府、以及中山市南方物流有限公司的全部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并网等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及第三方单位对项目的整体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以及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负责项目所在中山市南方物流有限公司入场流程及施工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即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其他:招标人通知开工后120日内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4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同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21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2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