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江一期2×1000MW 项目-2022-2023年0号柴油-2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湖南 平江一期2×1000MW 项目2022-2023年0号柴油-2次招标已由 湖南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湖南 平江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余坪乡范固村 2.2 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2-2023年0号柴油】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能力要求:本次采购油品的生产厂家要求为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中化石油或成品油年生产能力超过2000万吨(需提交对应生产能力的证明资料)的大型企业。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供油品需为以上大型企业生产。(需提供以上企业的授权书或购货渠道证明等相关材料)。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柴油)和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该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项柴油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合同封面、能反映供货物资主要参数及供货数量页面、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合同原件以印证业绩,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经销商和生产厂商同时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6-21 14:00到2022-06-3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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