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
2.2 建设规模:2×200MW 。
2.3 计划工期 :2022 年 07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 1 、2 机组脱硝制备系统改造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 调试、试验、培训、服务等。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 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并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及施工资质,设计资质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 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内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液氨改尿素 EPC 改造总 承包的投运业绩,且均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 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已成功 投运的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近 5 年 1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主要工程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 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经历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须具有一级建造师 电子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 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 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 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财务要求: 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
3.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950 万元人民币,超过本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 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