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主体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
2.2 规 模: 200MW
2.3 标段划分: 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主体勘察设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 项目现场
2.5 服 务 期: 详见招标文件
2.6 招标范围:大连市瓦房店赵屯陆上风电场二期项目拟建设40台5.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0兆瓦,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瓦房店市,本项目为瓦房店赵屯风电场一期续建项目,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
招标人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风机机位点1:500地形图、工程地勘报告(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投标方负责对上述勘察成果的复核。
投标方负责除升压站、接入系统、集控中心和储能站以外的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2000地形图测量(安装平台、道路、集电线路等)、微观选址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文件及工程量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负责与升压站设计单位沟通概算事宜(汇总整体概算)、工程配合(包括对外委项目的技术接口及协调、配合)等工作。
具体设计内容、服务期、服务节点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风力发电)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00兆瓦及以上已投运风电项目的设计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及工程整体投运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业绩内容证明页,投运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项目已投产的材料)。
(4) 总设计负责人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0兆瓦及以上已投运风电工程任职设计负责人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所经历工程合同首页、能体现合同工作范围和设计负责人信息的重点页及合同签署盖章页,如合同中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需提供公司任命文件、建设方出具证明等证明担任设计负责人经历的材料)。
(5) 其它: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22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28日 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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