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能源销售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2022-2023年度煤炭接卸及汽车短途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2.2规 模:运输煤炭预计量:4.70万吨,锅炉容量2×29MW。
2.3服务周期:投标人承担的全部工作的工期2022年09月01日-2023年4月15日(如发生冬煤夏储时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4招标范围:齐南热力2022-2023年煤炭铁路运输接卸及汽车短途运输。将运达齐齐哈尔火车站的煤炭运输至自有或租用的铁路专用线,并进行煤炭的接卸,通过汽车运输至齐南热力煤场。运输煤炭预计量:4.70万吨。
2.5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6其他要求:为避免在汽车运输途中发生煤炭调换、参水、盗窃,确保煤炭品质,要求以下措施确保入场煤质:
1、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铁路储煤场安装远程监控系统,方便甲方监控。
2、要求中标单位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装置,具备甲方24小时全过程监控车辆运行状态的条件。
3、使用其它非标准车型时,在二次倒运运输各单体车辆上安装远程监控设备;
4、煤炭倒运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行走,路线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
5、要求中标单位应具备短期存储煤炭的能力,以符合招标方厂内储煤场的实际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道路运输方面的资质证书;须出具专用或独立铁路使用道线合同,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同类型产品运输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的签定日期、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页等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6月22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6月29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