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武汉)石化-小电流接地选线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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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武汉)石化-小电流接地选线(WZ20220713-2957-849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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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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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电力综合装置 | 1.00 | 批 | 包1-小电流接地选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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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清晰的连续最近三年(2018-2020)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2018-2020)审计报告的否决,要求:1.审计报告需有审计事务所专用章;2.连续最近二年盈利;3.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0%。 3.1.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否决。 3.1.8 投标人具有重大项目投标产品的生产和保供经验,一份都不提供的否决:提供2019~2021年度重大工程项目累计数量100台及以上的合同或框架协议(同一项目的多份框架可视作一份),提供相应的发票复印件。 3.1.9 要求投标产品在国内运营具有不少于五年(2016年1月1日之前)的正式商业运行经验: 1.2016年1月1日之前至少3份单笔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投标产品合同及运行证明。 2.合同复印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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