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上榆泉煤矿顺槽胶带机变频驱动购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采购范围:1、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高压永磁同步变频调速一体机2台,
2、联轴器6200T05/2套,
3、配套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可编程控制箱(KXJ-127)1套,
4、风水交换冷却系统CCS-LQ-06/2套等,
5、配套电缆、管路、接头等安装过程中所需所有材料;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为主要驱动设备一体机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主要驱动设备(一体机)】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主要驱动设备(一体机)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合同业绩1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须与煤矿直接签订;2.合同内容包含矿用10KV变频调速一体机供货(若合同内容未体现出矿用10KV变频调速一体机供货的,须提供能证明矿用10KV变频调速一体机供货的技术协议或者其它最终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3.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若合同无明确总金额,需提供甲方财务结算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履约完成证明,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或供货或服务内容等信息。履约完成证明资料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30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