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定制化研发10台取消驾驶室的(载重不低于80吨)矿用宽体卡车无动力车身(不含电池系统)。研究集成异构分布式车辆底盘控制系统及其安全控制理论体系标准、研发取消驾驶室的刚性矿用卡车底盘及自主可控的电控系统。
取得与本项目相关的不少于国家专利45项(发明专利不少于21项),发表(或录用)核心期刊论文2篇。在取消驾驶室的车身结构设计、车架总成、动力总成结构件设计、驱动型式、智能配电、线控底盘等方面至少产生核心专利12项,立项并编制车型团体或以上标准1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3.2.1.1投标人须提供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不少于50台载重60吨及以上电动非公路宽体自卸卡车在国内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至少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
3.2.1.2投标人须提供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不少于20台载重60吨及以上具备线控底盘或无人驾驶功能的非公路宽体自卸卡车的销售或改造业绩,或累计不少于20台载重60吨及以上具备线控底盘或无人驾驶功能的矿用自卸卡车的销售或改造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或合同及对应的用户使用证明影印件。以上证明材料至少须包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面、线控底盘或无人驾驶功能的描述。
3.2.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6月23日9:00起至2022年6月28日17:00止。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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