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邮区中心13条邮路(重庆-黔江快速等)驾驶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已由业主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预算:369.27万元。
2.3 采购内容:邮区中心:重庆-黔江快速、重庆-石柱快速、重庆-铜梁快速、重庆-云阳快速、重庆-大足普、重庆-潼南普、重庆-木洞早、重庆-上清寺早、重庆-九宫庙早、重庆-大石坝早1、重庆-木洞午、重庆-双福午、重庆-界石午等13条邮路驾驶服务外包采购。
2.4服务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下次采购完成。服务期限内,如遇邮政作业组织流程重大调整,招标人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人后,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5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投标人提供2022年2月—2022年4月由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参保(含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证明和医疗保障局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并在承担的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共3张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承诺函与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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