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销售地点: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 项目概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兰州热电)位于甘肃省榆中县金崖镇窦家营村10号,2×350MW机组分别于2019年1月7日、3月14日双投产发电。兰州热电目前在运两台350 MW超临界直接空冷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工程采用了当前国内先进的技术,使用两层等离子点火系统,采用直接空冷技术,同步投入电除尘器,脱硫,脱硝环保设施。
2.3 交货期: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4交货时间: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计划安排,每天24小时随时交货。
2.5交货地点: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石膏库
2.6计量方法:以兰热公司的地磅过衡为准。
2.7招标范围:7万吨脱硫石膏。货物数量为估算量,最终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招标方不保证产品的任何物理化学指标,不承担投标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报价人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有2个及以上石膏销售的合同业绩或综合利用业绩。业绩认定原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业绩必须包涵合同单位、合同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
3.2.2资质要求: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并提供签订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24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29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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