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辆段沈山线万家营上行TADS改造整治服务外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n(招标编号:ZTSYJCGS202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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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n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辆段沈山线万家营上行TADS改造整治服务外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n二、招标内容
\n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n技术性能指标:
\n1.执行的技术标准:大修完成后,必须满足《铁路机车车辆专用设备管理办法》(铁机辆[2021]114号)、《铁路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设计规范》(TB10057-2010)、《铁道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TADS)探测设备》(TB/T3340-2013)等文件相关要求。
\n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n3.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无。
\n4.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依据《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车辆专用设备检修维护管理规则》(沈铁辆〔2021〕245号),大修后须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原铁道部)或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及以上设备制造方面的技术评审。
\n4.1总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n4.2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n4.3使用环境范围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n4.4设备操作、维修使用说明书以及操作规程:纸质版三套,电子版一套;所有带有程序的工装设备,应提供最终程序备份3套;电气、机械原理图:三套;设备总图、部件结构图、易损件图:三套;合格证:一份。
\n4.5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n(1)标志:在设备明显处或原有设备标牌附近铆接铝制设备整治标牌,注明设备名称、整治年月、型号和整治厂等信息。
\n(2)包装:随车配件、附件和清单、使用操作、保养和检修说明书要密封,防潮、装箱牢固可靠、标志明显。
\n(3)运输和储存: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应碰撞、倾斜或雨淋;成交单位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在货物运抵现场时,成交单位人员需在现场接货查验、并负责卸车、搬运工作;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n4.6其他技术要求:本项目所包含的设备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含线缆铺设)、调试、培训等费用全部由成交单位承担;
\n5.维保条款:
\n(1)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需重新进行大修或维修,其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2)投标人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单价的5‰作为滞纳金从合同总额扣除。
\n(3)由于投标人责任,设备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各种责任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n6.售后服务及要求:
\n投标人需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8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要求,对重大或紧急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8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成交人需对买方使用维修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长期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对设备的维修、改造升级等提供终身跟踪服务。
\n7. 质量保证期限及相关约定。(涉及多项物资(设备)的采购项目可附表)
\n验收交接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免费质保。凡因设计、工艺、制造、运输等引起的损坏、重要故障或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免费及时更换;超出质保期,但物资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不能免除对产品质量保证的承诺,保证随时为买方给予技术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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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nA01:
\n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n2.注册资金无要求。
\n3.具有给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单位大修、更改、维修、维护保养等业绩, 提供标的或其同类维修项目近五年内任一年的发票或采购(服务)合同复印件。
\n4.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n5.经营记录要求
\n(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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