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烯烃中心切粒机模板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套) |
备注 |
1 |
PP造粒机模板\件号50991-1560H14 位号180Y7001\挤压造粒机 |
2 (其中至少一台模板造粒带模孔采用为单体柱状结构形式) |
每套模板含三次修复 (所需备件详见聚丙烯装置模板修复备件表) |
2 |
模板\φ1110×140mm\挤压造粒机组\CIM460 |
2 |
每套模板含三次修复 (所需备件详见聚乙烯装置模板修复备件表) |
注:(1)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
(2)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滨河路河西生态化工基地1号)
(3)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规模为30万吨/年及以上PP装置至少3块模板制作业绩(若合同中未体现规模为30万吨/年及以上PP装置的须提供对应合同的业主使用证明,业主使用证明中必须体现),规模为30万吨/年及以上PE装置至少1块模板业绩(若合同中未体现规模为30万吨/年及以上PE装置的须提供对应合同的业主使用证明,业主使用证明中必须体现);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造粒模板必须在中国境内生产制作(使用单位会在模板制做过程中进行现场监造)。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24 17: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1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