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受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警用装备购置项目”进行比选活动,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GZSW22146HB2197
3.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441,420.00元
4.项目建设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报价函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三、提交比选材料要求
1.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材料(详见第四部分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2.提交比选材料采用A4纸印刷,并按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按书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形式提交)。所有比选材料装于信封袋或档案袋密封提交。
四、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部分评审办法。
五、有关费用
1.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组织本次比选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中,由中选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若按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5000元时,按5000元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例如:成交金额为100万元,计算比选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六、提交比选材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比选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比选材料
七、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