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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司新能源公司高邮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2-06-27     浏览:0    
核心提示:江苏公司新能源公司高邮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新能源公司
 江苏公司新能源公司高邮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新能源公司高邮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已取得高邮市高邮镇、城南新区(车逻镇)34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整体备案,拟根据高邮市屋顶资源开发类型和比例要求,利用区域内政府机关办公大楼、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及企业厂房等进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计划建设容量100MWp,分为若干个项目独立实施,具体施工位置以招标人确认为准。利用各项目已有的上网通道,采用发电方式为“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具体接入方式及计量结算方式以高邮市要求和国网批复意见为准。

本工程组件采用540Wp及以上或转换效率20.7%以上单晶硅组件,组件、逆变器由承包人提供。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本项目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含组件、逆变器、变压器、断路器、并网柜、计量箱、汇流箱、支架、工程所需水泥杆、绝缘铝导线、交直流电缆、金具、电缆冷缩终端、满足电网接入配置要求的设备等除发包人提供的所有用于该项目能够并网发电的设备及材料)、设备标示标牌制作、配合厂家进行光伏组件到货后的EL检测、负责光伏组件安装后的EL检测、光伏电站施工(平屋顶时应制作支架基础)、接地装置施工、接入系统施工(含接入点改造、送出线路征租地、送出线路施工等)手续办理、各种验收、试运行、移交、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全部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建设、光伏电站接入集控运维平台方案的技术方案及光伏电站接入集控运维平台全部工作(包括软硬件采购、通信、集成调试、质保等),并预留“高邮整市虚拟电厂”数据传输接口;负责屋顶光伏电站施工时对房屋及防水造成的损坏破坏的修缮工作;负责对彩钢瓦厂房屋顶进行复核、出具荷载证明报告,对不满足光伏组件安装载荷要求的彩钢瓦屋顶进行加固以满足荷载要求,加固方式为:屋面板加固,檩条加固、门型架加固,提供加固方案、加固施工图、加固安装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中标人每个项目提供一块电能表,关口计量表由供电局提供;全额上网模式的电度计量表由中标人提供。(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最终由发包人确定)。“高邮整市虚拟电厂”后续建设费用、10kV接入项目及屋面防水、加固、换瓦项目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

2.1.3规模及标段划分:总建设容量为100MWp,划分为一个标段,范围为高邮镇、城南新区(车逻镇)。

2.1.4工期

本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6月30日,如发生变化,根据高邮市政府要求执行。单个项目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单个项目开工至并网工期不超过3个月,如因组件、逆变器供货或疫情等其他特殊因素影响工期,受影响的单个项目工作做相应调整,调整时间由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另行协商。

2.1.5其他说明

2.1.5.1建设容量及费用结算:本项目标段容量为预计容量,非实际建设容量,招标人不保证标段建设容量在有效期内全部实施,同时,招标人有权就该地区的特殊项目进行调剂或单独招标。

2.1.5.2费用根据实际建设容量,按照直流侧单瓦固定价结算。

2.1.5.3具体项目选取方式:项目选择需依据高邮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规定,满足居民屋顶资源、公共屋顶资源、非国有工业企业屋顶资源最低建设容量要求。高邮市开发要求如下:

(1)居民屋顶资源

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新建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新规划新农村集中搬迁住房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新建村集体物业设施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2)公共屋顶资源

现有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商业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国有属性工业厂房、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安装比例达到100%。

(3)非国有工业企业屋顶资源

在符合建筑工程条件的前提下,存量工业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现有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项目),原则上都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能耗减量置换。新建工业厂房(包括配套的办公和生活用房),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要求,在建设用地出让时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进行设计、建设和验收。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光伏发电EPC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如投标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2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4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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