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新能源2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韩城板桥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韩城西庄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3kV 低压电缆打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资金来自项目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荔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0MW 农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韩城板桥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韩城西庄 100MW 农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3kV 低压电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陕西省大荔县官池、韦林镇境内(大荔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陕西省韩城市板桥镇(韩城板桥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
电项目),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韩城西庄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以相关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为准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以相关各项目建设工期为准
2.5 设备(标段)名称:3kV 低压电缆。
2.6 设备(标段)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2.7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ZC-YJLHY23-1.8/3kV-2×185mm2 、ZC-YJLY23-1.8/3kV-3×
120mm2 等,详见招标文件。
2.8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 项目现场
2.9 设备(标段)交货期:排产单下达后 30 天内。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 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除特别注明外, 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申请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 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
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3.1.2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
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 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 格要求。
3.1.3 近一年内,投标人在集团公司系统的招投标、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
行过程中, 出现以下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认定,存在围标或串通投标行为;
2)非招标人原因,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不签订合同;
3)两次抽样检测不合格情况,且有书面证明文件;
4)交货期滞后对工程造成进度滞后等严重后果;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中国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
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2019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
少有 3 个 1.8/3kV 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项目供货业绩(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300 万 元人民币),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每个销售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
合同金额页、全部供货范围页、每个销售合同的部分发票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该许可证应涵盖挤包
绝缘低压电力电缆(导体材质包含铝合金,电压≤3kV)。2、须提供上述许可证的扫描件, 审 核时以此为准。
检测报告/鉴定报告:1、由至少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和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低 压电缆型式试验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07 月 11 日 17 时(北京时间,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