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2022-2023年新建、改建换热站安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负责 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工程2022-2023年新建、改建换热站、新建中继泵站安防系统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并提供供热管网、换热站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现场智能监控管理设备(永临结合,施工结束按照换热站正式电信施工图纸安装)。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负责 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工程2022-2023年新建、改建换热站、新建中继泵站安防系统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并提供供热管网、换热站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现场智能监控管理设备(永临结合,施工结束按照换热站正式电信施工图纸安装)。包括视频监控设备供货、安装、调试(200台);服务器、网关、防火墙及平台软件供货、安装、调试。负责提供一个公网IP,并向政府网络管理部门完成备案,设置施工智能监控值班室。招标人现场施工完成后,负责将所提供设备安装在招标人换热站、中继泵站(加压站),并负责将系统软件与招标人安防系统软件进行整合。负责所供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及合同执行期间的移位、消缺维护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供货期为排产单下达后20日内到货,项目暂定2022年7月20日开始,至2023年11月30日结束。具体到货日期以招标人设备排产单为准。
2.1.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安防系统及设备供货安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4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