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朔铁路大准铁路分公司、机务分公司、供电分公司2022年6月轨道平板车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大准铁路分公司、机务分公司、供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的轨道平板车设备用于设备主要用于装运钢轨、石砟、道岔、大型机械、机具、建筑材料等。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包括10辆轨道平板车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具体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NX70轨道平板车 |
8 |
辆 |
大准铁路分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到达交货地点 |
大准铁路分公司综合检修区段 |
2 |
NX70轨道平板车(含雨棚) |
1 |
辆 |
机务分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达交货地点 |
准格尔薛家湾西货场 |
3 |
NX70轨道平板车(含吊装设备) |
1 |
辆 |
供电分公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达交货地点 |
供电分公司设备运维车间 |
2.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轨道平板车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