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8002-220017
一、招标条件
港航公司港湾工程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珠海港万山港区外伶仃岛石涌湾陆岛交通客货运码头防波堤工程块石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 工程计量款 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外伶仃岛石涌湾陆岛交通客货运码头防波堤工程,将主要建设南、北两条防波堤,掩护2个已建500吨级客运泊位,其中北防波堤约407m(含与货运码头结合布置段及透空式接岸结构段),南防波堤长约230m(含与客运滚装码头结合布置段);在已建石涌湾500GT 客运码头的西侧,南防波堤内侧,南防波堤结合建设 1个1000GT 客运滚装码头,与现有500GT客运码头前沿线垂直。客运滚装码头岸线总长度为115m,码头面顶标高与现有客运码头保持一致;在北防波堤的内侧,与北防波堤结合建设1个 1000 吨级货运码头。货运码头岸线总长度为101m,码头面顶标高4.0m;原有500GT客运船泊位长度,因为端部新增折角泊位,码头长度新增约6m。
2、招标范围: 珠海港万山港区外伶仃岛石涌湾陆岛交通客货运码头防波堤工程抛填块石一批。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送货 |
1 | 块石 | 1-500kg | 198850 | 立方米 | 珠海港万山港区外伶仃岛石涌湾陆岛交通客货运码头防波堤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以上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2022年7月至工程完工。具体交货时间及数量以买方现场通知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
(1)投标人供应的块石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和《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54-1-2011)、《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 144-1-2010)、《防波堤与护岸设计规范》(JTS 154-2018)《防波堤与护岸施工规范》(JTS 208-2020)中相关条文规范的要求。
(2)夯实基床块石饱水压实强度大于等于50MPa,不夯实基床饱水压实强度大于等于30MPa。
(3)质地坚硬,无风化、无严重裂缝和水锈、无片状。
(4)石料采用开山石应具有良好级配,1~10kg 的块石和 1kg 以下的颗粒含量及含泥、砂量要求小于 10%,堤心石最大块石重量不宜大于 500kg。
(5)《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2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块石年生产能力在五十万方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1个招标规格的产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块石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块石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19年至今)的块石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块石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财产状况:1)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2)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3)具有不低于1000万资金垫付能力;
8、供货能力:投标方必须提供不少于3艘沿海运输船用于石料运输,并于当地海事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