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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裕集团嘉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六号厂房二至五楼厂房照明及工业用电(用气)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2-06-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广州市国科 受广东省广裕集团嘉顺实业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东省广裕集团嘉顺实业 六号厂房二至五楼厂房照明及工业

广州市国科 受广东省广裕集团嘉顺实业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东省广裕集团嘉顺实业 六号厂房二至五楼厂房照明及工业用电(用气)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GZGK22E039B0333Z

2.  项目

3.  招标内容及需求

招标内容

数量

招标预算

六号厂房二至五楼厂房照明及工业用电(用气)工程项目

一项

人民币335万元

 

(1)     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

(2)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报价。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等相关规定,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 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5)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供应商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2)本项目采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 )和 (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2. 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1)缴纳标书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kbid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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