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004-220089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肃宁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计划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批钢筋用于工程建设,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肃宁县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包括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建设两类项目,共包括10个子项目,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包含肃宁县城镇截污减排重点工程项目、肃宁县水资源优化配置重点工程项目、肃宁县水系连通重点工程项目、肃宁县小白河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肃宁县坑塘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和肃宁县小白河(状元湖至第一污水处理厂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共6个子项目,治理河道总长度约72.4km,湿地公园34公顷;污水处理厂项目包含窝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万里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邵庄乡污水处理厂项目和肃宁第三污水处理厂4个子项目。
2、招标范围:肃宁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子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需要1040.8吨钢筋。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热轧带肋盘螺钢筋 | HRB400Eφ6 | 吨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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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热轧带肋盘螺钢筋 | HRB400Eφ8 | 吨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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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热轧带肋盘螺钢筋 | HRB400Eφ10 | 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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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φ12*9m | 吨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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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φ14*9m | 吨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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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φ16*12m | 吨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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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16*9m | 吨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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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18*12m | 吨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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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18*9m | 吨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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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20*12m | 吨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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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20*9m | 吨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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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22*12m | 吨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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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22*9m | 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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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25*12m | 吨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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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25*9m | 吨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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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28*12m | 吨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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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28*9m | 吨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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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吨 | 1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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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设计图纸未全部完成,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22年7月-2023年6月30日)。
4、交货
(2)本项目所有热轧带肋钢筋均采用HRB400E热轧带肋钢筋,供货厂商提供的钢筋符合热轧带肋钢筋及性能要求。
(3)对于所供钢筋表面锈蚀、腐蚀、油渍,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收。直条螺纹钢不应夹杂有不定尺钢筋,盘圆钢筋应为高线(每件有不超过两个端头)。如送到现场的钢筋观感质量和尺寸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投标人必须在3日内将不合格钢筋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4)投标人所供钢筋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检测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的抽检。
(5)计量方式:直条螺纹钢为理计;盘圆、盘螺为过磅。投标人应保证供应货物理计重量在国标正差范围,招标人随时抽样检验。
(6)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钢筋外观检查不应有锈蚀现象,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注册成立时间半年以上,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年生产能力在200万吨及以上,必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热轧光圆钢筋HPB300、热轧带肋钢筋HRB400各提供1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成立时间半年以上,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资格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2019年至今具有路桥、铁路、市政、水利等工程的钢筋供货业绩,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为1个合同);应具有钢筋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财务报表。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