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乌东煤矿固定车箱式矿车、平板车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乌东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公司乌东煤矿固定车箱式矿车、平板车采购。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固定车箱式矿车 |
相当于MGC3.3-9 |
150辆 |
煤安 |
2 |
平板车 |
相当于MPC40-9 |
20辆 |
煤安 |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2.1.4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东煤矿。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产品名称:固定车箱式矿车、平板车)。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由国家级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试验报告(报告中检测数据要≥标的物技术参数)。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固定车箱式矿车或平板车的供货合同业绩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业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