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关键设备备件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是 全资公司, 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关键设备(部分)备件框架采购,标段(包)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煤液化生产中心高压泵103P102ABCDEF、103P203AB、103P206AB、103P401ABCDEF、103P406AB、103P107ABC、103P801AB和煤液化中心高压往复压缩机103K202ABCD、103K203ABC、104K102ABC、104K103、111K101AB、111K401AB的易损件。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第二标段:煤气化生产中心粉煤气化炉用敲击器105/106V1301和往复压缩机105/106K2401、108A-0110J/JA、108C-K101及煤间接液化生产中心往复压缩机107A-C2201AB、107A-C2202ABC的易损件。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其他:(1)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2)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厂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合同期:合同生效后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下列(A、B、C)任两种设备的备件供货合同业绩不少于各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A:高压往复压缩机:排气压力≥20Mpa;
B:高压柱塞泵:流量≥80m3/h、出口压力≥20Mpa、介质含固量≥45%以上;
C:粉煤气化炉环形空间水冷壁用敲击器/振打器:操作压力≥3.8MPa、温度200~270℃。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3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第2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