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灵武公司入厂煤采样系统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2.1.1项目概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现有4台入厂火车煤皮带端部采样机,4台HDLW-IQC-QSL-3300-00型智能型入厂煤汽车采样机,皆为青岛三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产品。为确保设备满足日常工作需求,计划对4台入厂火车煤皮带端部采样机、4台入厂汽车煤采样机进行升级改造。招标人同步实施燃料智能管控系统,所有采样机改造项目中需要接入燃料智能管控系统的设备此次一并接入,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完成。
2.1.2招标范围:
(1)现有四套汽车采样机破碎、喷码打包系统拆除、转运;现有四套火车采样机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拆除、转运(采样头按修复继续使用考虑)。
(2)四套汽车采样机破碎、封装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含土建),四套汽车采样机程序优化;四套火车采样机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含土建)。并取得招标人及国能宁夏公司审查通过)。
(3)汽车采样机、火车采样机各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
(4)汽车采样机碎煤机室暖气增设,去采样机暖气母管阀门井处增设管道泵(燃管部维护班办公室东侧)。
(5)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的接入配合、监控系统的接入配合、调试配合,燃料智能化管控系统与就地设施的接入、输出需要的硬件设施(监控设备、门禁系统设备不包含在此标段内)由投标人提供并负责实施。
(6)负责设备升级改造后的下位机程序的编写、更新。
(7)聘请有资质的(有CNAS认证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国家质检总局赋予的全国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内容)第三方完成采样机的性能试验。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仅一个标段(包)。
2.1.4交货期(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2年8月1日-2022年10月29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交货地点(项目地点):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入厂煤采样机供货或安装或改造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7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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