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1日09:3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50T平板托车1台,用于露天煤矿履带式推土机、钻机等大型设备的拉运,要求平板车的爬梯设计可保证 D11T、D475、SD90履带推土机等设备可以直接行驶到平板车上。实行24小时连续作业制,人员实行四班三倒,每班工作八小时,现场交接班。除计划、轮流检修等原因外,其余时间设备均能投入正常运行。
注:明细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内交货。
2.4交货地点:东露天仓库。
2.5付款方式:采用“7-2-1”付款方式。
(1) 设备到达买方指定安装现场并经买卖双方现场初步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合同金额100%增值税发票,买方以电汇或承兑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2) 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一个月后,经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3)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质保期为12 个月,质保期从设备整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12 个月内设备运行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剩余的合同总金额的10%。
2.6质量保证: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是全新的且无材质、无加工工艺缺陷并承诺1年质量担保(消耗件除外),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7投标厂家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厂家须报出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品牌、产地、计量单位、交货时间、报价有效期、运输方式等商务条款;并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所报价格为到矿含税价,并注明税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产品的专业生产厂家、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境外生产厂家可直接参与报价,须明确付款条件、交货地点、交货期;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3投标人需提供自身或代理的生产厂家同类产品(2019年-2022年)的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须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未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6月30日 15:00 至2022年7月11日 17:0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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