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1日09: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井下制氮装置一套
裕丰井田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西南约57km,乡宁县南部柏坡、坪头一带,行政区划属尉庄乡及昌宁镇管辖。本矿井生产能力1.20Mt/a。
矿井按照容易自燃煤层设计,井下布置两个回采工作面。矿井在井下布置三套井下移动式碳分子筛变压吸附制氮装置,其中两套工作,一套备用。
供货方应提供全套制氮设备,包括压缩空气气源系统、空气净化系统、碳分子筛变压吸附制氮系统、连接管路、设备底盘、控制系统、相关的阀门及仪表等其他附件,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供货方应仔细阅读技术规格书中制定的全部内容,可提供比本技术规格书规定更优越的设备和材料,以便用户选择。正常生产所需要的部件无论本技术规格书中是否有所说明,均应完备的提供。易损部件应有备件,供货范围中列出的各部件的技术数据由供货方加以完善。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安装、调试。
2.4交货地点: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昌宁镇裕丰煤业公司。
2.5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货款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安装完成正常使用,卖方提供全额含增值税发票后,买方再支付货款总额的60%;预留合同履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质保期为 1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2:投标单位应是所投制氮装置的制造商;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应与所投货物的型号相对应)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2年6月30日 09:00:00至2022年7月20日 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6月30日 09:00:00至2022年7月20日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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