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轮台50万千瓦光伏基地(库车轮台火光储多能互补项目(巴州部分)工程施工总承包)
2.2项目规模:轮台100MW新建1座110kV升压站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计划工期105天,计划2022年7月18日开工,2022年10月30日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本工程创建电力行业优质工程。
2.4招标范围:轮台50万千瓦光伏基地(轮台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110KV升压站、建安工程、乙供设备材料以及所有应由乙方提供的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甲供主要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开关站一次设备及预制舱、开关站二次设备及选用预制舱、GIS设备、SVG设备、主变、站用变和接地变)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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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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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标段一 |
轮台50万千瓦光伏基地(轮台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110KV升压站、建安工程、乙供设备材料以及所有应由乙方提供的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 |
2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1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5项2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且具有至少1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均可)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2.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6-30 15:56到2022-07-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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