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原煤仓智能清堵装置改造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PTGHEMMINDONESIA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英文名称:PT. GH EMM INDONEISA),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华(印尼)南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苏电厂”,英文名称:PT. GH EMM INDONEISA)位于印度尼西亚南苏门答腊省穆印县境内,一期工程安装2X1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年产量210万吨露天煤矿, 两台机组分别于2011年7月6日和11月3日正式投产发电。
招标范围:对锅炉7台制粉系统原煤仓进行设备改造,加装脉冲清堵设备,计划在每个煤仓过渡段分三层安装22个清堵模块及相关系统,安装控制系统,并实现程控运行。项目包括脉冲模块总成154个、高流一体控制阀154个、脉冲控制柜7台、柔性管总成7套,不锈钢手动球阀、高流过滤器、储气罐及配件、阀门等相关设备及随机备件等。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原煤仓脉冲清堵装置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及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01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