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清㘵地块)项目业主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20%、自筹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
2.1.3工程建设规模:清㘵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6.52万平方米第一批建安投资约23.41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3最高投标限价:99.12万元
2.4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承担本项目概算批复有相应招标代理费开项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不含招标人已经完成的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协助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组织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开标,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依法组织资格审查、协助编写资格预审(或后审)报告、依法组织评标工作、协助编制评标报告,依法办理招标投标备案工作,办理及协助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工作。
(2)负责优选或概算批复无相应招标代理费项目的招标(如有)。
(3)协助招标人核查招标项目的工程造价资料。
2.5招标代理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标段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2.6推荐中标人原则:
招标人同期组织招标的以下4个招标代理项目可以兼投,但不兼中:(1)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建南安置区)招标代理服务(第一批);(2)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南方地块)招标代理服务(第一批);(3)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清㘵地块)招标代理服务(第一批);(4)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小㘵-平山安置区二期)招标代理服务(第一批)。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一个或一个以上招标项目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招标项目,不能兼中。如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招标项目投标的,各招标项目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按招标项目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四个招标项目可以只报一套 (1)4个招标项目同时进行开标、评标,各有效招标项目(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6家的招标项目,下同)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2)若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招标项目中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照优先最高投标限价较大招标项目的原则,将其确定为最高投标限价较大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视为自动放弃其余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招标项目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若某一投标人在其中一个招标项目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其余招标项目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资格,经评审的后续排名单位上升递补成为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如果出现某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招标项目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招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该招标项目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招标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招标项目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某招标项目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某招标项目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中标人。
(6)若某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招标项目中标人的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 3.5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7月1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6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登记及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 2022年7月13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7月13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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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quns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