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花都区2022年度建设项目评审与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2000FG2235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花都区2022年度建设项目评审与咨询技术服务项目):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花都区2022年度建设项目评审与咨询技术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 |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2月1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花都区2022年度建设项目评审与咨询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主要标的为“花都区2022年度建设项目评审与咨询技术服务”,服务必须由中小企业提供(不包含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 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 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花都区2022年度建设项目评审与咨询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公开招标现场网上开标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投标供应商需携带CA至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地
3.项目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2022年07月01日
相关附件:
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docx
花都区2022年度建设项目评审与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2070101).zip
委托协议7.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