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智慧供热专项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二标段)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 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100% ,招标人为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门头沟黑山服务站范围内智慧供热项目,含 1 座
锅炉房及下属 33 座热力站及所供热楼栋的智慧供热项目,涉及供热面积约 300 万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智慧供热专项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如投标人所投产品非本公司生产制造,应提
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或授权文件 (仅要求电动调节阀 、物联网智能阀 、压力变送器 、温度
变送器、超声波热表设备)。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连续 4 年承担过供热企业设
备销售及调试安装或供热运维或技术服务或技术开发等类似业绩 ,且每年累计业绩(合同额)
不低于 500 万元 。并且需有至少一项供热管网平衡调节或智慧供热相关类似业绩 。业绩需提
供对应合同扫描件(合同需含有甲乙双方、建设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等内容)。
3.项目负责人要求:参与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本单位不少于 1 年的社保证明。
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与本标段投标 。 (须按第六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相关内容提供信息)
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 (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查
询的结果证明)
③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的结果证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 年 07 月 02 日 12 时 至 2022 年 07 月 08 日 16 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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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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