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电力基于智慧园区的综合管理应用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通过研究智慧园区综合管理应用关键技术,同时借助物联网、云计算、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支撑智慧园区中智慧楼宇、智能访客、智慧停车、 智慧餐厅四个子系统开发,打造园区智能化管理,实现跨系统的应用延展,提高 管理水平和用户体验,节约运营成本。通过在统一的物联平台上开发园区智慧应 用管理系统,作为智慧园区的智慧大脑,实现前端智能化感知设备的数据采集, 数据归集与数据分析,数据共享至各个子系统,打造先进智慧园区解决方案和自 主化的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实现各系统的数据融合和业务融合,降低能耗和运维 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和用户体验,增强公司在智慧园区、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差异 化优势,为集团 “三新”业务的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建设智慧园区综合管理系统,具体包括智慧访客、智能楼宇、智慧停车、智 慧餐厅四个子系统。
2.2.1 园区智慧访客管理系统:实现预约来访功能、人员进出门禁系统管理 功能、人脸识别系统管理平台;
2.2.2 园区智慧停车系统 :实现访客车辆进出管理、智慧泊车引导、新能源 车位识别。
2.2.3 园区智慧楼宇系统 :结合原有的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完善用能信息采 集,通过物联网的智能终端、边缘计算、云边协同、智能互联等技术实现数据实 时采集、自动上传、终端计算、云端存储,以达到楼宇的能源监测、节能降耗、 节约成本目的。
2.2.4 智慧餐厅管理技术。开发一套基于移动端的就餐卡卡务管理、菜品展 示、订餐与购物、菜品点评为一体的智慧餐厅应用系统,实现餐厅就餐智慧化管 理,提高餐厅效率,减少员工取餐时间,提升员工就餐体验。
2.2.5 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 1 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 2 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系统集 成一级及以上或软件成熟度认证 CMMI4 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通过 ISO 标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已投产综合能源管控 平台业绩或者智慧园区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 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3 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 3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 (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 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 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 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
计、建设质量。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07 月 04 日至 2022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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