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纯化系统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纯化系统标段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 2.2 项目规模:200MW(风电120MW、光伏80MWp)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发货至项目现场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纯化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能源”网站(http://www.creditenergy.gov.cn/main)列入联合惩戒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被中电联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6.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截标日具有电解水制氢装置单套氢气纯化系统处理能力1000Nm3/h及以上投运业绩至少1个,并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等内容)及用户出具的投运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7-05 09:00到2022-07-11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