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通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盐城 东台和阜宁处理中心配置集包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业主盐城 东台和阜宁处理中心配置集包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YT09202201191ZB
三、招标内容
东台处理中心和阜宁处理中心新购置集包设备(含直线分拣机、爬坡胶带机、水平胶带机、自动供包机等设备)各一套,阜宁处理中心新购集包设备含部分设备利旧组合及安装。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本项目划分两个分包:
分包1:东台处理中心新购集包设备采购
分包2:阜宁处理中心新购集包设备(含部分设备利旧组合及安装)采购
2.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个自然日
3.中标人数量:每个分包1名中标人,同一投标人可同时中标2个分包。
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分包1最高投标限价:1851300.00元,分包2最高投标限价:1727100.00元,投标人投标总价(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有一个自2019年7月1日以来的邮件分拣设备和胶带传输设备且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6.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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