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工程桩检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2.2 项目规模:10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预计8月5日至12月20日,随工程进度的需要。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区工程桩检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测范围涵盖地基基础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批准的检测项目(参数)必须包含相应的基桩检测项目。 7.投标人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工程桩检测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主要页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近3年(2019年-2021年)连续亏损单位,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7-05 13:30到2022-07-12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