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工程  公告  管道  招标  招标公告   

鹤山区新庄河及周边保护开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07-05     浏览:1    
核心提示:鹤山区新庄河及周边保护开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
 鹤山区新庄河及周边保护开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山区新庄河及周边保护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为7.00公里,其中河道进行全线清淤整治,护岸总长度为8.72公里;新建溢流堰2座,形成秀丽水景观带;支沟汇入新庄河汇入口岸坡整治4处;新建泵站引水工程1项,泵站年提水量为144.2万立方米,全部用于保障新庄河的生态需水。新建DN400螺旋钢管输水管道长度6.935公里;新建景观节点2处,现状堰坝景观提升6处。;

2.4 建设地点:鹤山区姬家山乡;

2.5 投资金额:5059.9万元;

2.6 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

2.7 工 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鹤山区新庄河及周边保护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材料设备、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涉及本项目的专项设计等;

(2)工程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等;

(3)工程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等。

2.9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10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1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设计、包采购、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含扬尘治理)、包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设计资质: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2.1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3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4 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

3.3信誉要求:

3.3.1 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失信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如参与,其中标无效,提供以上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3.3.2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由联合体协议确定,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以上内容及投标文件中内容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如为联合体单位投标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服务说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