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筛分楼智能清扫巡检机器人(研发与应用)项目, 招标人为 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地面生产系统1号、2号筛分楼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投入使用。1号筛分楼屋面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共7层,高度为43.1米,在各层分别布置2台刮板机、5台振动筛及1台破碎机,总面积约3996㎡;2号筛分楼屋面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共6层,高度为38.5米,在各层分别布置12台刮板机、8台振动筛及4台破碎机,总面积约7800㎡。现场巡检人员负责对筛分楼内各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测,同时负责筛分楼内卫生清理工作。
招标范围(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为1号、2号筛分楼内分别设计1台智能清扫巡检机器人,首先实现筛分楼内的卫生无人智能清扫,做到自主充电、清扫、卸灰,智能避障,跨层清扫,清扫路线具备自主设计、人工规划等功能。其次实现筛分楼内智能巡检,包括设备的噪声、温度等参数的检测,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跨层巡视等功能。提高现场环境以及人员、设备的安全性和管理的智能化。
服务工期(项目研究进度及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3个月(投标人须完全响应,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方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智能清扫及巡检系统研究或者巡检机器人研发或者制造类的合同业绩1份,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60万元。投标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经理)具备从事智能清扫及巡检系统研究或者巡检机器人研发或者制造相关工作经验,至少承担过1例智能清扫及巡检系统研究或者巡检机器人研发或者制造项目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2、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可以是投标文件中人员组织配置清单,或者具有最终用户或合同招标方盖章的施工组织方案或者验收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专业的智能机器人研发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至少包括:软件开发人员、硬件研发人员、工业设计人员、安装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册的正式员工,提供上述人员缴纳近6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文件或社保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1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