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交通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PROC2022070500000001)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交通洞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交通洞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交通洞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2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7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境内,距乌海市区直线距离 8km,距呼和浩特、包头市直线距离分别为 441km、 283km。电站规划装机容量为 1200MW,工程等别为一等,工程规模为大( 1)型。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1200MW,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和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上水库位于甘德尔山中北段西侧、骆驼峰东侧的一条东西向冲沟中,输水发电系统布置于上下库之间的山体内,下水库位于甘德尔山西麓的白石头沟内。输水系统由引水系统和尾水系统两部分组成,引水系统、尾水系统均采用一洞两机的布置型式。引水系统建筑物包括上水库进/出水口、引水事故闸门井、高压管道、引水岔管和高压支管。尾水系统建筑物包括尾水支管、尾水事故闸门室、尾水岔管、尾水调压井、尾水隧洞、尾水检修闸门井和下水库进/出水口等,输水系统总长 2461.5m。
地下厂房位于输水系统的中部 ,厂区建筑物主要由地下厂房、主变洞、母线洞、出线洞及出线竖井、排风平洞及排风竖井、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排水廊道、地面开关站等组成。地下厂房由主机间、安装场和副厂房组成,呈"一"字形布置。总开挖尺寸为 170.0m×25.0m×53.8m。安装场布置在主机间右端,副厂房布置在主机间左端。主变洞平行布置在主厂房下游侧,与主厂房净距离为 40m,开挖尺寸为 154.0×21.0×22.7m。母线洞断面尺寸为 8.5m×9.5m。交通洞长 2043.757m,断面尺寸为 7.5m×8.0m,平均坡度 2.0%,从厂房右端进入安装间。通风兼安全洞长 1871.816.0m,断面尺寸为 7.5m×6.5m,平均坡度 1.1%,从厂房左端墙与副厂房相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交通洞工程标,主要内容包括:交通洞、与交通洞相连的部分附属洞室及相关施工辅助工程的施工。
( 1)交通洞及附属洞室工程
交通洞(含交通洞、与交通洞相连的部分附属洞室,包括主变交通支洞全长 157.692m、引水下部施工支洞、尾闸运输洞、尾水隧洞 1 号施工支洞岔口 30m、厂房中层排水廊道岔口上游侧 25m 下游侧 30.00m 等)的施工,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洞洞口边坡贴坡混凝土、交通洞及相连附属洞室洞身石方洞(槽)挖、锚喷支护、钢格栅、小导管、管棚、排水孔钻设、排水管安装固定、接地等。交通洞混凝土衬砌(浇筑)、灌浆、一期路面混凝土、排水沟浇筑、照明预埋锚杆等。
( 2)废水处理
负责本标段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不单独计费。废水处理系统设计流量为 96.0m3/h,处理标准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20)相应的水质标准,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等,确保零排放。污泥定期清理后运至监理人指定渣场。
本标段施工结束后,该废水处理系统移交给下一标段,用于地下厂房及部分输水管线的废水处理,包括厂房、压力管道下斜井、下平段、尾水隧洞 1 号施工支洞、 1 号尾水隧洞、 2 号尾水隧洞部位的生产废水及地下渗水,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费用由下一标段负责。
( 3)安全监测
负责交通洞工程监测仪器和设备的采购(包括全部量测、配套设备等)、运输、验收、保管、仪器安装前的率定、安装埋设(包括钻孔、电缆敷设、槽挖、槽挖回填)、测试,直至本标段合同完工验收移交前的维护、观测、观测成果整理分析等,以及与以上工作相关的土建工作、监测仪器设备和观测资料的移交。
( 4)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负责施工辅助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排水、施工通信、施工供风、施工通风、照明系统、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产权归发包人所有),各类仓库及堆储场地,加工修配企业及工地试验室,施工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施工期临时安全观测,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期防洪度汛、渣场防护及运行维护;承包人应对辅助设施建造和运行安全负责,所有临时设施建设用地必须按照发包人统一要求进行规划和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对于临建场地内的耕植土,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堆存,发生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拆除辅助设施前,应报监理审批,按照监理批复文件要求进行拆除。
( 5)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
本项目中标人应按发包人及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承包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方便。
2.3 交通
( 1)公路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内蒙古乌海市境内的海勃湾区,上水库位于甘德尔山中北段西侧、骆驼峰东侧的一条东西向的冲沟中,下水库位于黄河东岸甘德尔山西侧的白石头沟内。下水库可通过修建永久公路搭接 G110 国道、 G109 国道、 S215 省道、人民南路(甘德尔景区道路)等通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同时 G6 京藏高速从工程区附近经过,于海勃湾区、海南区设置出口至 S215、 S217 省道。 G18 荣乌高速在乌海市南部与 G6 京藏高速交汇。下水库坝址距铁路乌海北站公路里程约 27km。
目前,本工程负责设计、建设的 Y1 号公路(连接对外交通甘德尔山景区公路)正在筹划实施,目前不具备通行条件。本标段进场道路具备一定通行条件的有 3 种方案。 2 种方案为工程区西侧由国道 G110 岔口东行,下穿包兰铁路后,沿现有道路行至本标段施工区,其中,南侧培训基地正对的铁路下穿涵洞限高 3.9m;北侧包兰铁路桥桥洞下,有简易临时公路通行,该部位桥梁下部净空较高,满足通行大型车辆的条件,但该部位同时为白石头沟下游行洪通道,需注意汛期通行安全。第 3 种方案,包兰铁路东侧第 1 条南北向的现有公路,北侧接 S215 公路, S215 在交叉口处向西连接国道 G110;该南北向公路南侧在党校附近,有简易公路向南连通至工程区西侧现有道路通往本标段施工区。
( 2)铁路
国家干线铁路包兰铁路从乌海市经过,乌海距呼和浩特市铁路里程 725 公里,距银川市铁路里程 150 公里,距辽宁省盘锦市铁路里程 1751 公里,距新疆乌鲁木齐市铁路里程 2414 公里。距离工程区较近的铁路转运站有包兰铁路的乌海站、乌海西站、乌海北站。乌海站位于海勃湾区,客货二等站,乌海西站位于乌达区,为客货一等站,乌海北站位于海勃湾区,为货运三等站。
2.4 工期要求
本项目计划进点日期: 2022 年 8 月 1 日(具体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8 月 1 日(具体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从本项目通过合同工程完验收后开始计算。
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承包人进点 1 个月后任何时间为实际开工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2)业绩要求:近 5 年具有 1 项已完成的断面面积不低于 60m2 的水利水电工程隧洞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 3)项目经理: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年及以上隧洞工程施工的管理经验(担任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及当期任命文件等;
( 4)项目总工程师:投标人委派的项目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 3 年及以上隧洞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及当期任命文件等;
(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 2019 年-2021 年)财务报告;
(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7 日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 17 时整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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