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鸭溪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鸭溪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引风机及烟道优化改造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鸭溪电厂厂区。
规模:本次3、4号机组超低排放引风机及烟道优化改造项目施工(含材料)外委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如下: 1)原引风机、增压风机及配套设备的拆除,新引风机及配套设备的安装(供货由招标方负责,辅材及安装由投标方负责),包括原引风机、增压风机配套油站、6kV高压电动机、6kV高压变频器等附属设备的拆除;新引风机、6kV电动机、液压润滑联合油站、6kV变频器及主设备附属设备的安装;2)引风机出口至原吸收塔入口烟道和部分烟道支架及检修支架的拆除;新引风机出口至吸收塔入口新烟道(含支架)的材料供货、制作、安装工作;3)吸收塔入口烟道防腐材料及施工工作;4)新引风机及脱硫原烟道保温及外护板材料供货及安装施工工作;5)新建变频器小室的新建、改造及装修工作、变频器空水冷却系统的改造工作、变频器空水冷却装置的安装及配套调试工作等;6)1、2号机组三大风机在线监测工程测点安装(包括脚手架搭设)、电缆敷设、接线、热工调试的工作;7)整个项目最终热工组态及配合调试工作;8)整个项目试验测点的采购、加工及安装工作(含脚手架搭设);9)整个系统所有工艺设备、阀门、管道、管件、成品支吊架、平台、扶梯、栏杆、扶手、所供工艺系统范围内的全套仪表、控制、电气等设备、照明的安装,保温材料、消防、通讯等的供货及安装;配合完成调试、试验、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并能满足锅炉正常运行的需要。
标段划分:建安工程。
建设工期: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区域内设备拆除安装、混凝土烟道、钢架、平台栏杆的拆除及恢复,钢烟道的改造,所有设备、管道、材料的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机务、电气、热控及暖通专业,含部分保温外护板材料、防腐材料及辅材供货)及全部土建施工,以及设备单体单机试转及总体调试配合、验收移交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需附证书影印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需附证书影印件。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附证书影印件。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300MW机组容量及以上引风机改造或烟道优化改造的施工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主要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上述施工业绩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或技术协议文字描述页、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07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13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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