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费县公司锅炉补给水处理#2、3超滤及生水加热器改造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费县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费县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现锅炉补给水处理#2、3超滤出水量,无法满足反渗透制水要求;原有的两台生水加热器,无法满足冬季满负荷时加热和进水流量要求;需对超滤和生水加热器进行配套改造。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将#2、3超滤装置(每套出力100m3/h),改造为每套出力150m3/h的超滤装置,更换#4超滤膜组件;更换#1、2生水加热器,增加一台Q=200m3/h的混合式生水加热器;增加2台机械加速澄清池进水汽水分离器;增加2台超滤反洗风机;增加一个10立方的次氯酸钠溶液罐和2台卸料泵;更换生水泵进出水管道及阀门等。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其他:工期:合同签订后150天,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国家能源费县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类)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采用膜法工艺制取除盐水200m3/h及以上的水处理EPC工程合同业绩2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火电机组水处理系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火电机组水处理系统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火电机组水处理系统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7-0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1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