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庙煤电项目运煤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庙煤电项目运煤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境内,本线是长城电厂的配套设施,承担电厂两台1000MW火力发电机组所需煤炭运输任务。
本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境内。线路正线自三新铁路上海庙车站南端咽喉引出,折向西,向北至长城电厂车场,正线全长1.745km。附近有已投入运营的三新铁路、长城大道公路、敖银公路、上滨公路以及大套子公路,交通便利。
2.2 建设规模、工作制度:
1、铁路线设计运输能力:524万t/年。
2、本项目设计工作制度为:年计算工作日330天,铁路装车为全天作业。
2.3 招标范围:新建长城电厂运煤铁路专用线施工招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长城电厂铁路专用线(新建正线段和牵出线段)的路基、桥涵、站房、轨道、电力、接触网及附属工程,迁改工程,取、弃土场处理、过渡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验、管理、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投入正式运行、性能考核验收、消防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通车验收前与接入站的相关工作协调、安全性评价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的建立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与地方政府、铁路管理部门、产权单位等的协调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第一章总体要求。
本次招标中不含上海庙车站改造工程,牵出线段的信号、通信、信息、大套子公路改移、电力线路迁改、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业绩要求:近5年来承担过类似或相关铁路工程业绩。
(1)近五年:指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截止至本工程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时间段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或相关的铁路工程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3项及以上铁路施工工程项目合同业绩,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投标人应一并提供合同关键页(能描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金额、工程内容等)及能证明工程开工建设的文件(如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
有效业绩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中,合同签订时间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若是已完工工程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若工程仍未进行竣工验收则提供开工报告或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只提供合同未提供能证明工程开工建设的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3.2.4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铁路工程)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07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13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