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州省凯里官庄标志服装厂2022年警服产品及原辅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HDD-2022-QC633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主要内容:警服产品及原辅料采购
5.项目采购预算为:壹仟陆佰贰拾伍万壹仟叁佰陆拾陆元整(¥16,251,366.00)。
其中品目一:作训鞋(夏)、作训鞋(春秋)等采购预算为:壹佰捌拾陆万壹仟陆佰叁拾柒元整(¥1,861,637.00);
品目二:防寒大衣、V领毛针织套服等采购预算为:壹佰捌拾捌万零陆佰壹拾肆元整(¥1,880,614.00);
品目三:多功能包等采购预算为:壹佰肆拾肆万陆仟陆佰玖拾伍元整(¥1,446,695.00);
品目四:圆领毛针织套服、圆领针织T恤衫等采购预算为: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肆拾柒元整(¥1,925,047.00);
品目五:单皮鞋、凉皮鞋等采购预算为:贰佰零陆万零伍佰伍拾玖元整(¥2,060,559.00);
品目六:警礼服(含鞋帽及配饰)等采购预算为:贰佰柒拾玖万贰仟叁佰玖拾贰元整(¥2,792,392.00);
品目七:毛涤单面哔叽、毛涤缎背哔叽采购预算为:壹佰柒拾肆万壹仟柒佰肆拾壹元整(¥1,741,741.00);
品目八:涤棉平纹布、涤棉莱赛尔斜纹布等采购预算为:肆拾叁万柒仟肆佰玖拾玖元整(¥437,499.00);
品目九:精梳毛涤贡呢等采购预算为:壹佰伍拾捌万伍仟肆佰肆拾壹元整(¥1,585,441.00);
品目十:防静电涤纶长丝绸等采购预算为:伍拾壹万玖仟柒佰肆拾壹元整(¥519,741.00)。
6.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壹仟陆佰贰拾伍万壹仟叁佰陆拾陆元整(¥16,251,366.00)。
其中品目一:作训鞋(夏)、作训鞋(春秋)等最高限价为:壹佰捌拾陆万壹仟陆佰叁拾柒元整(¥1,861,637.00);
品目二:防寒大衣、V领毛针织套服等最高限价为:壹佰捌拾捌万零陆佰壹拾肆元整(¥1,880,614.00);
品目三:多功能包等最高限价为:壹佰肆拾肆万陆仟陆佰玖拾伍元整(¥1,446,695.00);
品目四:圆领毛针织套服、圆领针织T恤衫等最高限价为: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肆拾柒元整(¥1,925,047.00);
品目五:单皮鞋、凉皮鞋等最高限价为:贰佰零陆万零伍佰伍拾玖元整(¥2,060,559.00);
品目六:警礼服(含鞋帽及配饰)等最高限价为:贰佰柒拾玖万贰仟叁佰玖拾贰元整(¥2,792,392.00);
品目七:毛涤单面哔叽、毛涤缎背哔叽最高限价为:壹佰柒拾肆万壹仟柒佰肆拾壹元整(¥1,741,741.00);
品目八:涤棉平纹布、涤棉莱赛尔斜纹布等最高限价为:肆拾叁万柒仟肆佰玖拾玖元整(¥437,499.00);
品目九:精梳毛涤贡呢等最高限价为:壹佰伍拾捌万伍仟肆佰肆拾壹元整(¥1,585,441.00);
品目十:防静电涤纶长丝绸等最高限价为:伍拾壹万玖仟柒佰肆拾壹元整(¥519,741.00)。
7、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三表一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出具基本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到参加招标活动前的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申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的查询结果截图(基本信息页的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前任一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具体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中国 ( )查询具体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任何一项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所投品目对应产品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其中: 1.品目一、品目五: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内的警察鞋类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 2.品目二、品目四: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内的警察针织类服装、防寒大衣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 3.品目三: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内的特警战训袜、特警战训多功能包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 4.品目六: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警礼服、警礼服面料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 5.品目七、品目八: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内的警服常服面料、警服衬衣面料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 6.品目九:投标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2021年增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警礼服生产企业检测情况汇总表内合格企业内的警礼服面料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 7.品目十:为响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支持定点扶贫被装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本品目采购标的的行业属于:工业。为确保产品质量,该品目内产品须由公安部或司法部认定企业生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7月9日09:00至2022年7月15日17:00(仅限工作日)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2年7月9日9:00至2022年7月29日09:3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网银转账方式提交(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单位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